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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课 ——物权法的科学性

发布日期:2019-09-11   点击量:


信息中心讯 201992,秋高气爽,万里无云,18级政法学院的同学们以饱满的热情进入到大学二年级的学习阶段。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构建起民法学习的体系框架,政法学院特邀请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孙宪忠老师为同学们讲授物权法第一课。讲座由我校副校长王新清教授主持。

孙宪忠研究员目前担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等重要社会职务。孙老师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已经出版著作二十余部,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200余篇。在多年的立法实践中,孙老师参与设计了我国《物权法》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制度,有四十多条立法建议被该法采纳。孙老师首倡更新不动产登记制度、征地制度、拆迁制度等,相关立法建议被《宪法》、《物权法》、国务院颁布的多个行政法规所采纳。2013年孙老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围绕民法典编纂提出的立法议案、建议、立法报告有三十多个,特别是,关于我国民法典编纂分为两步走的方案,关于《民法总则》法律行为部分、民事权利部分的建议、关于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遍、侵权责任编和婚姻家庭编的多个立法建议被明确采纳,孙老师在中国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本次讲座分为三个部分——物权法的科学性、物权法的基本社会作用以及中国物权法的现实性问题。

首先,孙老师从一张畜牧时代的贺兰山岩画引入。他指出了上边的右手和动物,鼓励大家思考此画面究竟是何意。大家全神贯注,大脑飞速运转。最后谜题揭晓,手是拥有、占有的意思,通过这种原始有效的方法“公示”来表达自己对于财产的支配关系。十分生动有趣地引入了关于物权的相关问题。

接着,孙老师进入正题,给我们深入浅出地解释了物权的概念。孙老师从特定人、特定物以及支配权三方面详尽地解释《物权法》关于物权定义的条款,它他仅介绍通用概念,更带领大家进行某些细小概念辨析,将知识点掰开了揉碎了,在提醒同学掌握法学知识的同时,应当着力培养一种怀疑和批判的能力。

孙老师给我们构建了物权法的体系,讲解了物权法种类和体系,带着我们比较了国际法上与国内法上、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特别法中的物权的不同;然后再聚焦物权法本身,明确指出,物权体系由宪法、民法典、民法特别法、行政管理法、诉讼法中的物权规范、地方立法中的物权法规范以及最高法院关于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构成。这样清晰的梳理为同学们日后学习物权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将基础概念给大家细致认真地梳理一遍之后,孙老师深入讲解了了第二部分——物权法的基本范畴的相关问题。基本范畴部分为三部分,即定分止争、物权变动和第三人保护制度。

物权法的基本范畴是建立和维护财产秩序。我国财产秩序的基础是我国的物权体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组成。物权法定分止争作的基本方法从主体、客体和权利三个方面建立。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转让、变更和消灭,其要解决的问题是让物权的受让人真正取得物权。第三人保护制度也叫做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是平衡所有权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的一项制度,首先它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所有权人的利益,保证所有权安全。其次它侧重维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促进交易安全。当所有权人与善意受让人发生权利冲突时,应当侧重保护善意受让人,这样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还有利于鼓励交易。

关于物权变动和第三人保护制度,现在民法学界还存在争议。孙老师并没有做一些结论性的讲解,而是通过具有启发性的问题来鼓励大家思考,并在日后的学习过程中积累知识做出自己的判断。

最后,孙老师联系实际,着眼现实,为大家揭示和说明了中国物权法的现实性问题。其一是制定物权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包括维护公有财产秩序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必须依靠民事权利予以实现。公共财产基本缺乏科学明确的支配秩序,流失问题严重;规范和保护人民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总量大于公有财产总量尤其体现在征地与拆迁问题,加强民众财产权利保护;物权法与交易安全等。

其二是物权法制定过程中的主要争议,主要有:第一,是否及如何坚持公有制的争议,以及物权法如何规定国家所有权的争议。第二,如何规定集体所有权的争议。如何看待农民个人对于土地的各项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第三,如何看待我国私有所有权的争议。物权法要不要坚持改革开放以来所采取的扩大民众财产自由的政策?如何看待私有所有权的增加和贫富之间的差距?第四,如何解决保障交易安全的法律制度?怎样在物权法中建立物权变动的法律制度和第三人保护的法律制度?第五,是否应该及如何借鉴历史及国外的经验?

在讲座最后的两部分中,孙老师给出了自己独到且深刻的回答,同时留下开放性问题让同学们自己独立思考。课堂内容充实丰富,引人深思……每位同学都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大量的知识,而且找到了未来努力学习的方向。

政法学院执行院长吴用教授对孙老师的讲座进行了精彩的总结,并邀请孙老师有机会再次为本科生讲授民法问题。政法学院陈鑫教授、张小勇教授、媒体学院张初霞副教授参与本次讲座。





撰稿人:梁旭婷

摄影:胡贺

审校:张小勇、申洁

责任编辑:胡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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