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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丨朱学平:黑格尔对自然法的批判

发布日期:2022-04-06   点击量:

2022年4月2日,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朱学平应法学院邀请,线上举办了题为“黑格尔对自然法的批判”的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讲师黄钰洲主持,中山大学哲学系副教授黄涛、中山大学哲学系副研究员王兴赛、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汤沛丰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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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朱学平教授点明本次讲座的主题,即“《论自然法的科学探讨方式》中对近代自然法的批判”,并引用博比奥、里德尔等人的评价,从自然法的历史发展、黑格尔法哲学的发展两个角度说明了黑格尔此次批判的重要性。

随后,朱教授简要介绍了本书完成之前黑格尔的思想,先说明了青年黑格尔对于古典时代的崇尚,引用《德意志唯心主义最早纲领》介绍了现代机械国家及其超越,然后阐述了黑格尔于法兰克福时期对于康德法哲学的批判,最后讲述黑格尔对于人性(自然)的理解,让同学们对于黑格尔创作《论自然法的科学探讨方式》的背景有了基本了解。

接着,朱教授为同学们讲解了《论自然法的科学探讨方式》一书中的自然概念。朱教授认为近代自然法在个体化的基础上发展,而黑格尔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并从词源上进行论证、阐释了伦理自然的概念,认为“按其名称,自然法应该构建名副其实的伦理自然”。朱教授还展示了绝对伦理的结构示意图,帮助同学们进一步理解伦理自然这一概念。

朱教授对本书的关键概念进行说明后,便开始介绍黑格尔对于经验主义自然法探讨方式与形式主义自然法探讨方式的批判。在经验主义自然法的探讨方式方面,朱教授先说明了经验主义自然法的理论构建方式,即从事物整体中抓取某种经验性规定,将其规定为本质规定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出社会状态,然后不断进行修正。然后朱教授指出,黑格尔从哲学的角度对经验主义自然法的建构方式展开批判,认为其实质上是循环论证,且其缺陷在于“将它把握和贯通的东西提升到观念性的形式,并意识到他就是理念”。在形式主义自然法方面,朱教授认为,黑格尔对形式主义自然法的总体批判可概括为“向对立面的转化”,对其理论基础的批判是“概念与经验(统一性与众多性)的同一仅为相对同一性,而非绝对同一性”。随后,朱老师又从“立法多余”“虚假”“矛盾”“立法自我取消”等角度介绍了黑格尔对康德道德形式主义的批判。图片

最后,朱教授对黑格尔的批判做出了简要评价。一方面,朱教授认为黑格尔从理论哲学和思维方式的角度对自然法理论进行了深度批判,比较全面地揭示了近代个体主义自然法的内在缺陷,希望从社会伦理关系的角度进行克服,并且做出了最初的尝试,展示了黑格尔法哲学的基本抱负。但另一方面,黑格尔基本上站在古典理论体系的立场,否定近代自然法的努力,是这部著作最大的问题,有以古非今之嫌,只有在接纳近代个体性原则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超出近代自然法。

讲座结束后,三位与谈人就朱学平教授的讲座进行评议,并就本书的逻辑结构、黑格尔对于个体主体性的看法等问题提出疑问,朱学平教授一一进行回应,并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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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论自然法的科学探讨方式》的译者,朱学平教授向同学们介绍了黑格尔在本书中对于近代自然法的批判,并客观评价了黑格尔的观点,有助于同学们了解近代自然法以及黑格尔法哲学思想。本次讲座线上线下共计有500余人参加,朱学平教授精彩的讲座获得了线上线下各位听众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赞誉。

撰稿:李同梁

审核:黄钰洲

图片:李同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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