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5日上午,研创计划—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国家治理中的私法关系:规章在民事领域中的适用”法学论坛以线上会议的方式成功举办。论坛聚焦“规章在民事领域中的适用”这一法学交叉领域,以基本原理和具体展开两个板块探讨了促进民事裁判中规章适用的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式和途径。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科研处支持,并受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资助。
秉持着公正原则,稿件以盲审的方式先后经过组委会初审、专家复审等环节的筛选,从优秀稿件中选出9篇邀请作者进行线上报告,并特别邀请了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杜强强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伏创宇副教授以及本次论坛的指导老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柳建龙副教授作为点评嘉宾对各位同学的报告进行点评指导。会议吸引来自我校及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香港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师生观看,线上观众达134人次。
报告环节分成两个板块进行,板块一的主题是“规章适用的基本原理”,首先,由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张金禹从法律适用视角下我国行政规章的民法法源地位为切入点展开汇报;其次,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石佳乐详细剖析了规章介入私法自治的方式、正当性与限度;再次,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夏露雨向大家分享了有关行政规章的民事法源地位的观点,随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朱涵以《民事裁判中作为说理依据的规章》为题进行了汇报。线上发言环节,伏创宇副教授提出两个思考问题,一是违反上位法的行政法规能否直接成为民事裁判的依据呢?二是如果主张民事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审查规章,能否直接照搬行政诉讼法中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方法和程序呢?报告同学也对伏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和回应。
在板块一的评议环节,杜强强教授就四位同学的论文和报告内容进行了精彩细致的点评。杜老师首先肯定论坛选题的价值,并且提到规章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和审查涉及公私法交融的问题,写作难度较大,但四位报告同学的文章内容详实,掌握的文献也很丰富,值得充分肯定。其后杜教授分别对四位同学具体的论文内容展开评价,主要从论文侧重点、语言的精炼程度、案例选取和梳理方法等方面提出了相应修改和完善建议。最后杜教授还给报告同学和线上观众介绍了苏永钦老师《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一书,期望我们能从中获得更多的思考和体会。
板块二的主题是“规章适用的具体展开”,首先由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吴冬兴从部门规章在商法中的价值补充功能及其规范实现的角度进行了汇报;第二位报告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关舒馨从违法建筑租赁问题为切入点分享了自己的观点;第三位报告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吕之滨介绍了行政规章的私法调节功能阻滞及其纾解;第四位报告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董宜君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出发探究其中的行政违法性,最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叶美艳以《论违反规章禁止性规范之合同效力》为题进行了汇报。
在第二板块的评议环节,伏创宇副教授首先肯定了五位同学的选题,基本都从小切口入手,主题恰当且有意义。同时,从总体上来看,写作内容详实,资料收集到位,格式规范,观点也都有创新。随后伏老师对几位同学的部分观点、行为结构、文章标题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精彩的点评,并从实证的角度为大家启发了思路。
在闭幕式环节,柳建龙副院长首先对杜老师和伏老师抽出周末的时间来参加论坛评议表示感谢,对论坛交流环节和颁奖环节没有办法现场进行表示遗憾。柳老师强调学术论坛最重要的意义还是鼓励大家积极参与,互相协助,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论坛最后,柳建龙副院长宣布了本次论坛的获奖名单并对同学们表示祝贺。至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创计划“国家治理中的私法关系:规章在民事领域中的适用”法学论坛圆满结束。
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科研处
承办:“国家治理中的私法关系:规章在民事领域中的适用”法学论坛组委会
指导老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柳建龙副教授
组委会成员:郝嘉祺、李雨桐、刘俊辰、任泽彤、王继煜、王芊茹、魏延艳、杨健(按姓氏音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