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丨罗久:黑格尔耶拿早期的自然法科学构想 ​-凯发登录入口

 讲座回顾丨罗久:黑格尔耶拿早期的自然法科学构想 ​-凯发登录入口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凯发登录入口-凯发下载进入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讲座回顾丨罗久:黑格尔耶拿早期的自然法科学构想 ​

发布日期:2023-06-09   点击量:

2023年5月14日,“黑格尔耶拿早期的自然法科学构想”讲座在研教楼116举办。本次讲座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哲学博士罗久老师主讲,法学院黄钰洲博士作为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冯嘉荟老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魏博老师作为评议人,他们分别就黑格尔耶拿早期自然法科学构想进行了精彩的分享与探讨。

黄钰洲老师在讲座之前对各位老师进行了介绍,他指出,本次讲座邀请的三位老师都是对黑格尔思想有着深入研究的知名学者,黄老师随后表达了对本次讲座不同思想碰撞的期待,同时也希望这次学术上的交流能为现场各位同学带来更多学术上的启发。

141fa4


罗久老师在开始自己的分享前谦逊地表示,今天我们研究任何的哲学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更深入地思考一些问题,但是我们能够从他们身上学到什么,或者对我们理解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有什么意义,还是需要花些功夫进行研究的,他同时希望可以在本次讲座中可以有更多的理解和更多的学习机会。

13c0da


罗久老师表示,他对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这样一种理解黑格尔的取向持保留的态度。近三十年西方学界对黑格尔的评价产生了一个极为重大的转向。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黑格尔被称为普鲁士的官方哲学家。而依据现在的解读路向,黑格尔的思想对于建设现代国家、实现法国大革命以来以普遍人权和公民权为旨归的现代性原则而言,具有奠基性的意义。黑格尔试图在他的法哲学或者他的实践哲学思想中吸收众多现代自由主义的成果,因此,我们可以讲他是一个现代国家的捍卫者或者拥护者。同时,黑格尔法哲学对于我们反思基于个人主义的抽象法律观念,促进现代法治国家和福利国家的建设,有着相当积极的意义,因此,现代的解读者也就不再把黑格尔看作是现在自由民主法治国家的对立面,强调黑格尔对于建构现代自由民族法治国家所具有的积极建设性作用。英国学者佩尔钦斯基(z. a. pelczynski)就认为,黑格尔的 “现代国家理论……在研究进路、论证方法和理论化的水平上与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的政治理论没有根本性的区别” 。另一方面,我们同样也看到了,黑格尔对于现在自然法理论或者说现代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观念也有着非常深刻的不同意见,因此,我们很难将黑格尔完全归为保守或者激进两个极端。

罗久老师继而指出,我们有必要回到黑格尔青年时期的一些独特理论建构,在其青年时期的作品中,黑格尔表现出了他与近代主流思想传统的根本差异,如果我们去读他成熟时期的所谓的体系性的著作,我们通常不大容易看出,在他体系建构和论述的过程当中,他到底要回答什么问题,或者说针对哪些人、哪些理论、哪些问题在谈。而在他耶拿时期的一系列批判性著作当中则很明确地对一些有代表性的哲学家,不管是实践哲学还是理论哲学,都进行点名道姓的批判。罗久老师于是指出,阅读黑格尔耶拿早期著作有助于我们把握黑格尔思想的复杂性和独特性,如《论自然法的科学探讨方式》(ueber die wissenschaftlichen behandlungsarten des naturrechts, 1802-1803)等。

近代或者现代的自然法研究与法哲学研究的一些根本性的差异到底在哪里?罗久老师强调,这种差异就在于数学本体论和笛卡尔理性主义的分析中的方法相适应的自然法科学的建构模式,因为科学的形态本身深入地影响了霍布斯的发展,包括他之后的哲学科学诠释。关于自然法科学,罗久老师表示,黑格尔注重于获得在人类行为的自然经验中所不具备的那种合乎理性形式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我们要在一个科学的自明起点之上,来把握整个人类行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这一点将黑格尔跟整个近代自然法的传统或者自然法科学的传统区分开来。黑格尔认为他那个时代最有代表性的自然法探讨方式没有达到把自然法作为一门严格的科学来建立这样一个目标。无论是霍布斯还是康德的自然法科学当中,我们都无法找到那种具有内在普遍必然性的原则,相反,黑格尔认为,在这些科学当中、在这些形态的自然法论述当中还包含着大量的偶然性、特殊性。

1b190f

罗久老师表明,黑格尔反对主流的科学法观念进行反对。康德的探讨方式其实完全是形式化的,黑格尔指出,康德虽然比霍布斯所谓的基于人的这样一种自我保存的经验或者激情要更进一步,能够把自然法所谓的必然性跟这种经验的偶然性区分开来,但是康德的原则本身是空洞的、形式化的,是跟现实分离的。根本上,它基于一种主体的理性化建构,是主体对现实的强制。黑格尔既不同意以霍布斯作为代表的经验主义,也不同意康德和费希特这次为代表的刑事主义。因为这两种方式在他看来都是不充分的,因为这两种自然法探讨方式都还存在太多偶然的东西、特殊的东西,没有真正充分地就理性内容上的内在必然性来给予演绎,所以他认为这两种自然法的研究方式其实是不够科学,或者说,与自然法科学的理想是有差距的。所以这就成为了黑格尔法哲学或者自然法科学构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罗久老师从黑格尔的自然法科学构想进入到黑格尔的科学、形而上学构想。他指出,黑格尔索要克服的问题就是分裂:主体客体的分裂、人的感性和理性的分裂、本体和现象的分裂。而主观理性主义的统一性工作都是不成功的,因为我们在寻求科学的这个道路当中,我们走的就是一条分裂的道路,把真实的东西都否定掉,然后确立主体的这种真实性、思想的真实性,从而把整个的世界分裂成主体和客体,而黑格尔从根本上否定这条路线。罗久老师强调,对知性和理性的区分是黑格尔理念的根本:知性-反思;理性-思辨。导致一种真正的科学无法建立起来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把理性理解成为了知性。

随后冯嘉荟老师和魏博老师分别就罗久老师的报告进行了评议。


罗久老师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回答了现场同学的提问。


105b69


交流结束后,黄钰洲老师总结,在本次讲座中产生了许多思想上的交流,令人意犹未尽。同时黄钰洲老师表示对与会的罗久老师、冯嘉荟老师和魏博老师表达感谢。至此讲座圆满结束。


  • 社科大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 法学院校友办微信公众号

  • 凯发登录入口的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邮编:102488 联系凯发登录入口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