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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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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银宏、王锴、柳建龙等译:《20世纪公法学大师》

发布日期:2022-12-1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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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者简介

彼得·黑贝勒(peter häberle),出生于1934年,德国拜罗伊特大学(universität bayreuth)欧洲宪法学教授,曾任圣加仑大学(universität st. gallen)终身客座教授(法哲学)以及罗马、格拉纳达和拉丁美洲等地大学的客座教授,共出版55部著作,相关著作被译为十余种语言。

米夏埃尔·基利安(michael kilian),出生于1949年,德国哈勒—维滕贝格大学(martin-luther-universität halle-wittenberg)法学院和经济学院教授,曾任德国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宪法法院法官,自2014年起为德累斯顿执业律师。

海因里希·阿马多伊斯·沃尔夫(heinrich amadeus wolff),出生于1965年,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1998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自2014年1月3日起,任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公法、环境法、科学技术与信息学教授。


二、译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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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银宏,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青年学者”,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法治文化研究会理事等。先后在《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近二十篇;代表著作有《法治历史中的凯尔森理论及其实践研究》等;代表译作有《宪法法院的守护者:汉斯·凯尔森法官研究》《死刑:起源、历史及其牺牲品》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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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备案审查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教育法研究会理事、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代表著作有《宪法学方法论》《司法公信力的理论与实务》等;代表译作有《法国行政法》《现代宪法论》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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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建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所副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警察法治研究所研究员等。先后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近三十篇;代表著作有《宪法修正案的合宪性审查:以印度为中心》等;代表译作有《宪法修改与宪法变迁论》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史、比较宪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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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万里,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副主任;“大夏合规”负责人。先后在《德国研究》《交大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代表著作有《合规型监管研究》《企业合规师手册》等;代表译作有《20世纪私法学大师》《法律方法论》等。主要研究领域为企业合规、法律方法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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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法学博士;《财经法学》编辑,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先后在《政法论坛》《行政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代表译作有《民主:苛求与承诺》《德国基本法:历史与内容》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国家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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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邦,维也纳大学博士研究生,《法理》杂志编辑。先后在《清华法学》《学习与探索》等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学方法论、欧洲公法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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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一版前言

基于瑞士、奥地利和德国在实践和理论上的密切联系,国家法在知识方面的相互影响不仅体现在学术方面,而且超越了学术的价值。知识的引领总是跟个人相关。因此,本书的宗旨跟斯蒂芬·格伦德曼(stefan grundmann)和卡尔·里森胡贝尔(karl riesenhuber)所编的《20世纪私法学大师》、埃里克·希尔根多夫(eric hilgendorf)所编的《德语区刑法学者的自画像》是一致的,本书汇编介绍了67位瑞士、奥地利和德国的著名国家法学者。本书的编者彼得·黑贝勒(peter häberle)此前已经在其所编的《公法年鉴》中对于诸多学者的生平做出过论述和评价。首先是发表在《公法年鉴》1983年第32卷第31页及以下页(冯·西姆松)(v. simson),之后还有发表在《公法年鉴》第58卷第337页及以下页(伯恩哈特)(bernhardt)、第62卷第485页及以下页(汉加特纳)(hangartner)、第449页及以下页(弗罗蒙特)(fromont)、第511页及以下页(奥珀曼)(oppermann)、第528页及以下页(蒂雷尔)(thürer)以及第61卷第599页及以下页(斯特恩)(stern)。

本书所选的这些令人尊敬的国家法学者的著作主要发表于20世纪,虽然有些学者已经逝世,但是他们的著作在学术领域仍具有重要意义。本书的作者的选择首先是在形式上看他们是否属于该国家法学者的学生,或者在其他方面与国家法有着相关的联系。编者既选择令人尊敬的国家法学者,也选择其作者,其中既有所谓的“形式上的标准”,也在该范围内尽可能地考虑到多元性。我们意识到,任何选择都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无论是这些20世纪的国家法学者,还是21世纪的参与者或者合作者无疑都有同样的入选资格。因为本书被限定为从瑞士、奥地利和德国三个国家中最多选择70位国家法学者,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做出选择的决定。米夏埃尔·基利安(michael kilian)已经对于国家法学者罗曼·施努尔(roman schnur)做出特殊的评价。

编者在此由衷地感谢所有为本书的编写和出版工作付出辛劳者,首先是各位作者和出版社,特别是扬·马丁·施密特(jan martin schmidt)先生、玛丽亚·埃尔格(maria erge)女士和菲尔基妮亚·恩格斯(virginia engels)女士。同时,我们也衷心地感谢这些令人尊敬的国家法学者的家人选择照片并慨允印刷。

彼得·黑贝勒(peter häberle),拜罗伊特

米夏埃尔·基利安(michael kilian),哈勒

海因里希·阿马多伊斯·沃尔夫(heinrich amadeus wolff),拜罗伊特


四、第二版前言

基于读者对第一版的认可以及出版社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扬·马丁·施密特(jan martin schmidt)先生的支持,这本关于20世纪德语区国家法学者的著作决定出版第二版。该书的基本结构没有变化,主要是根据上个世纪的国家法学者在国家法学方面对于20世纪国家发展的影响做了相应的选择。德语区的国家法学者的成就和影响理应予以明确地论述。跟第一版一样,第二版也没有要求论述的客观性、不能有批评性论述,而是基于当时的历史环境予以阐释和论述,在时间的长河中对选择做出一定的改变。第二版中新增加的国家法学者有贝纳茨克(bernatzik)、布鲁格(brugger)、黑内尔(hänel)、基希海默(kirchheimer)、克尔茨(kölz)、莱尔歇(lerche)、察赫尔(zacher)等。对于不久前逝世的国家法学者霍斯特·埃姆克(horst ehmke)、罗曼·赫尔佐克(roman herzog)、迪特里希·申德勒(dietrich schindler)、伊福·汉加特纳(yvo hangartner)和卡尔·科里内克(karl korinek),国家法的专业报刊都刊登了悼词。对于霍斯特·埃姆克,彼得·黑贝勒之后在《公法档案》发表了一篇评论。米夏埃尔·基利安(michael kilian)关于罗曼·施努尔(roman schnur)的论述参见波兰著作的第一版前言。关于阿尔贝特·亨泽尔(albert hensel)的内容,很遗憾本书没有收入,因为埃克哈特·赖默尔(ekkehart reimer)和克里斯蒂安·瓦尔德霍夫(christian waldhoff)已经于2000年在科隆出版了专著《阿尔贝特·亨泽尔的生平和著作》。关于汉加特纳,安德烈亚斯·克莱(andreas kley)在2015年出版了专著《作为事业的一生:国家法学者伊福·汉加特纳(1933—2013)》。亦如第一版的前言中所述,任何人物的选择都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本书的选择无疑也存在这个问题。

基于读者的意愿,本书增加了按姓氏的字母顺序排列的国家法学者目录。此外书中曾增加少数的解释性说明。这主要是想为非中欧的读者提供一些关于文中提及的政治人物的信息,书中所论述的国家法学者由此也可以与思想史建立起联系。但是,出于编辑工作的考虑,关于这些人物的解释性内容不得不略去。关于他们的家庭成员的名字可以在相关的著述中查到,因而人物目录中不再列入。

没有诸位作者的支持与友好合作,本书不可能得以出版。三位编者由衷地感谢所有作者及其他工作人员。两位编者尤其要感谢米夏埃尔·基利安,他以远远超出我们想象的热情投入到第二版的编纂工作。我们也衷心地感谢出版社的诸位编辑,特别是菲尔基妮亚·恩格斯(virginia engels)女士以及克劳迪娅·勒尔(claudia loehr)女士和卡特娅·布罗克曼(katja brockmann)女士。本书的出版饱含了三位女士极大的热情和法学的情感。最后,我们要感谢米夏埃尔·基利安的夫人玛丽安娜(marianne)对于第二版出版工作的全方位支持。她以教职补偿了他。

彼得·黑贝勒(peter häberle),拜罗伊特

米夏埃尔·基利安(michael kilian),哈勒—符腾堡

海因里希·阿马多伊斯·沃尔夫(heinrich amadeus wolff),拜罗伊特

2018年6月


目  录

第一版前言

第二版前言

作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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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译后记

《20世纪公法学大师》终于译完交稿了。本书以彼得。黑贝勒(peter häberle)、米夏埃尔·基利安(michaelkilian)、海因里希。沃尔夫(heinrich wolff)所编的《20世纪国家法大师》(2018年第2版)为基础,选择了44位公法学大师的内容翻译而成。诚如本书的编者所言,“任何选择都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关于本书的目录,译者也曾考虑按照现代学科领域分类编排人物目录,例如,格奥尔格·耶利内克(georg jellin ek)、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等人应当归为公法理论,将海因里希·特里佩尔(heinrich triepel)、费利克斯·埃马克拉(felix ermacora)、阿尔弗雷德·费尔德罗斯(alfred v erdross)等人列入国际公法学也几乎没有异议,但是当时相当一部分国家法学者的研究领域涉及现在的诸多学科领域,无法简单地归类为宪法学、行政法学或者其他领域,因而本书遵照第二版的国家法学者的目录顺序排列。这些20世纪的公法学大师的人生和学术成就令人印象深刻,令人感慨万千:有的学术大师英年早逝,有的学术大师得享天年;有的学术大师一生顺遂,有的学术大师人生坎坷;有的学术大师的经历令人激昂,有的则令人唏嘘……这些学术大师各有特性和品格,他们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做出不同的选择,这也成就了他们不同的人生,但是,相同的是他们的学术成就以及他们对于公法学和人类智识的贡献。从这些公法学大师的人生经历中,我们感受到“导师”的价值和意义:他们无一例外地都受到导师和其他老师的关心、关爱和关怀,没有他们的导师和老师,他们的人生之路和学术之路可能是另一种样态。借用卡尔·科里内克(karl korinek)对于任奥地利宪法法院院长近二十年的瓦尔特·安东尼奥利(walter antoniolli)的论述:没有他们,这些学术大师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取得如此成就。现实中的我们也承蒙导师和诸多师者的厚恩,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在此,我们也对我们的导师和老师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本书是合作翻译的成果,感谢王锴、柳建龙、周万里、赵真、吴国邦等诸位老师和同学的付出与合作,同时也要感谢王静编辑的催促、认真和敬业。本书由王银宏统稿,主要是统一全书的人名、地名和一些出现频次较多的语词,在较大程度地尊重各位译者成果的基础上也作了部分译文和脚注的译改。原著中的人名主要根据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德语姓名译名手册》(修订本)译出,其中没有的则主要根据其德语发音译出。书中不当和欠妥的译处,敬请读者诸君批评指正。

王银宏

2021年12月21日(辛丑年冬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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